近年來,隨著經濟增速放緩、市場需求回落,煤炭行業(yè)快速發(fā)展過程中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,其中產能過剩問題尤為突出,為此,我國不斷推進煤炭行業(yè)去產能。8月13日,北京商報記者從國家發(fā)改委獲悉,目前,我國累計退出煤炭產能超過4億噸,“十三五”期間我國退出煤炭產能的目標為8億噸,如今時間尚未過半,任務量完成進度已經達到50%。不過國家發(fā)改委也指出,未來我國還要加強資產債務處置的指導,盡快研究制訂去產能涉及國有資產、債務處置的具體操作辦法。
據了解,去年,全國退出煤炭產能2.9億噸以上,今年上半年,我國退出煤炭產能1.11億噸,目前,累計退出煤炭產能超過4億噸。在我國推進煤炭去產能的過程中,如何處置煤炭行業(yè)內的債務一直是重要議題之一。具體來看,目前煤炭企業(yè)中的“僵尸企業(yè)”原本都負有高額債務,如果想讓“僵尸企業(yè)”兼并重組或者破產清算,債權如何分配、債務風險由誰承擔、壞賬如何處理就成為了新的問題。而另一方面,部分目前還在運轉的煤炭企業(yè)也面臨著較高的債務風險,如何降低負債也是企業(yè)急切希望解決的難題。
為此,今年7月,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郝鵬在部署工作時表示,我國支持在“僵尸企業(yè)”處置中直接融資和市場化、法治化債轉股,降低企業(yè)融資成本和杠桿水平。就在上周,國家發(fā)改委也曾指出,要積極探索僵尸企業(yè)債務有效處置方式。